作,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
郑传锴:我个人认为常合适的,实际上它是要求厂家继续履行合同以自己的权益,或者是减少相应的损失。我个人认为这常合理而且的,我们国家的消法包括合同法对其应该是予以支持的。